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会协〔2024〕6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经海南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以及2023年12月31日我省登记在册的个人会员均应向我会交纳会费,会费标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23〕69号),附件1)执行,具体是:
(1)单位会员会费。
单位会员会费以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业务收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为基础确定。
但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标准确定的会费数额高于其上年业务收入的0.45%的,按照比较孰低原则,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二)个人会员会费。
个人会员会费分为执业会员会费和非执业会员会费。其中,执业会员会费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交纳;非执业会员会费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交纳。女性个人会员生育当年免交个人会员会费。
二、会费查询及交纳
(一)非执业会员会费查询及交纳通过年检办理。
(二)单位会员会费及执业会员会费查询及交纳:
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数据已嵌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会费管理模块(https://cmis.cicpa.org.cn),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第八栏“减免后实交会费总额”,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会费。执业会员除在省注协代管的需自行转账交纳会费外,均应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交纳会费。会费缴纳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省注协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账 号:2201 0275 0902 6302 047
开户银行:工行海口世贸中心支行
三、会费票据
各会员填写《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会费开票(电子票)信息表》(附件2),向省注协提供开票信息,并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电子票服务”微信公众号,会员缴纳会费后,会费票据(电子票)全部通过该公众号推送。会费缴交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省注协综合部联系,电话:(0898)68531760。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会费开票(电子票)信息表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