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2026年度海南省会计领军优秀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会计
2026-05-22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国资委、省国库支付局,各市县财政局,各海南省会计领军优秀人才所在单位: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现代会计管理工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23〕2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会计领军优秀人才专业素质,拓宽经济管理视野,加强财政会计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省财政厅计划举办2026年度海南省会计领军优秀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本期培训班计划培训150人,包括:海南省会计领军人才、会计优秀人才、高端会计人才;各市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1人;省国库支付局可选派10人参加培训;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可根据需要派跟班人员1—2人。

二、培训时间

2026年7月19日—7月25日(7月19日报到,7月25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四、培训内容

当前宏观经济与金融形势分析——兼谈“十五五”规划、制度型开放视角下海南自贸港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穿透式监管下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科技与产品创新、会计转型发展与财务领导力、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解读、AI赋能管理:智能决策工具与战略应用、新一轮中东战火下的国际形势与大国关系、国学与中国传统文化等。

五、其他要求

(一)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等由省财政厅在现有预算资金渠道统一安排,参训人员往返的交通费等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参训人员不能携带家属。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可抵减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由省财政厅直接进行学时登记。

(三)参训人员请于2026年7月9日前完整、准确填写《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并通过海政通或电子邮箱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培训名额有限,报满为止。省财政厅会计处将通过海政通或电子邮箱确认学员是否报名成功。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应提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同意,否则不得参加下一年度会计领军优秀人才继续教育培训班。

(四)鉴于本次培训地点在省外,请参训人员提前预订机票,尽量选择时间较为集中、白天到达的航班。届时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集中安排2—3个班车接机。

联系人:马雨函  联系电话:68531650

电子邮箱:cztkjc@hainan.gov.cn

附件:报名回执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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