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奖励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宁会计
2026-05-22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关于鼓励从业人员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奖励暂行办法》(琼注协综〔2014〕2号)的规定,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开展2025-202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奖励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不良执业记录;

(二)在我省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于2024年或202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

(三)最近3年连续在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专职工作,且至今仍在职在岗。

2024年取证人员:专职工作时间截至2025年5月30日;

2025年取证人员:专职工作时间截至2026年5月30日。

二、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奖励申报表;

(二)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具近3年专职工作证明;

(三)身份证、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3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原件。

以上原件现场核验后退还。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报送。申报人员于2026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省注协考试培训部(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514室);

(二)审查公示。省注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在省注协网站

(www.hicpa.org.cn)公示拟获奖励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注协调查核实处理;

(三)名单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奖励名单并在省注协网站上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本所申报人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省注协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同时对个人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通报并记入诚信档案。

联系人:王蔓娜、吴灿,联系电话:68531740。


附件:1.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奖励申报表

          2.《海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关于鼓励从业人员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琼注协综〔2014〕2号)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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