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兰、蔡晓伟:
你们申请注销注册并转为非执业会员的材料收悉,具体批复事项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9号)、《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注销陈兰(执业证号:460000030041)、蔡晓伟(执业证号:460000070002)2人注册会计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第三条的规定,同意陈兰、蔡晓伟转为非执业会员。
三、非执业会员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下载使用电子会员证。操作指南请前往省注协官网(https://www.hicpa.org.cn/),依次点击“下载查询”“非执业会员下载电子会员证操作手册”下载查看。
四、非执业会会员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参加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及年检。届时请关注省注协官网和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此复。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