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众和同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申请的公示

海南会计
2022-07-25

我厅于2022年7月21日受理了海南众和同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了对申请情况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的条件进行进一步审查,现将申请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海南众和同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首席合伙人姓名:薛意清。

四、各合伙人/股东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注册会计师编号

国家/地区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前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从业经历

是否办理完从原所转出手续

若为原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累计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最近一次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后连续执业时间

薛意清

460000030002

中国(内地)

10年

10年


朱深雷

110001580153

中国(内地)

13年

13年


如果发现上述公示内容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向我厅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898-68531650

电子邮箱:cztkjc@hainan.gov.cn

通信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703室(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570105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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