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人员继续教育,保证业务助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胜任能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现就加强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形式
为保证业务助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胜任能力,业务助理人员每年需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及职业道德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包括:
(一)省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组织的各类面授及网络培训(包括总所培训)。
二、培训组织管理
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助理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经费保障。确保本所助理人员每年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以维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包括:
(一)建立健全本所助理人员继续教育办法;
(二)编制本所注册会计师年度继续教育计划;
(三)利用总所培训平台、所内培训师资,组织开展多
种形式的助理人员培训;
(四)利用省注协网络培训平台账号,分小组、分项目、分部门灵活开展助理人员培训;
(五)组织助理人员参加省注协举办的面授班、直播班;
(六)做好本所助理人员的学时管理和培训考核。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9月27日